[2005-04-05] 「民主社」昨日申請司法覆核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民間組織基層民主社會長程樂蓀昨日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就補選行政長官安排申請司法覆核。特區政府表示,尊重市民申請司法覆核的權利,政府會按法律程序處理。而司法機構證實已收到有關申請,案件會排期,等候法院研究是否接納,並表示倘有多名市民就有關問題申請司法覆核,會由法官決定是否一併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在回應時指出: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是好事,且越早提出越有好處,因為特區政府可以在適當時候作出澄清。他相信人大釋法已難以避免。而中大亞太研究所副教授王家英則表示,由特區政府提請釋法,將有助減少港人疑慮,且宜「盡早行事」。
劉江華:越早處理越好
程樂蓀昨日下午向高等法院申請許可,就補選行政長官事宜進行司法覆核。他聲稱,倘特區政府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可能會抵觸《基本法》第46條中,指特首任期為5年的規定,並要求澄清補選行政長官任期的期限。
他指稱,自己已於3月中,向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但未有結果。他明日會與法援署律師會面商討。他表示,如果申請法援失敗,不排除會在街頭籌款,聘請律師。
程樂蓀為「倒董」成員
申請司法覆核的程樂蓀為「民主倒董力量」成員,去年曾報名參選立法會新界西直選,但因為爭取不到一百個提名,被取消參選資格。一直聲言會透過司法覆核途徑,挑戰補選行政長官任期的所謂民主派議員陳偉業,昨日在記者會上稱,將會按照計劃於明晨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當記者提及有基層組織提出司法覆核消息時,陳即時稱,若有關提請內容相若的話,自己便會取消提出司法覆核。有人認為,陳氏此舉是欲讓他人做「爛頭蟀」,自己則可逃避需要承擔一切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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