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王家英:宜盡早提請釋法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人大會否就補任行政長官的任期釋法,現在仍是未知之數,但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副教授王家英認為,倘最終需以釋法解決,則由特區政府提出將有助減少港人的疑慮,並應「盡早行事」,以免問題變得更複雜。
中央主動 影響較大
王家英指出:他認為,由於《基本法》的實行沒有先例,故釋法亦要了解是來自何方的訴求。倘特區政府覺得《基本法》條文有含糊不清之處,提出釋法亦不致引起太大疑慮。相反,若由中央政府主動釋法,帶來的問題可能較大。
他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在香港內部取得廣泛的共識,然後才向中央提請,這樣才不致於出現「雙重的矛盾」,即「特區政府與本港民意的矛盾」及「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的矛盾」。
他又指出,由於每個國家及地區的實際情況不一,故很難說香港在回歸後兩次釋法是否很多。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席黃富榮補充,雖然中央曾兩度釋法,但事實上,兩次均對香港社會帶來正面作用:第一次釋法,中央為香港社會帶來穩定,而第2次則減少了社會分歧,讓政制發展的檢討得以順利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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