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7] 法律界:港法治絲毫無損 放大圖片
曾蔭權指特首連任問題並不緊急,只需就任期問題提請釋法。 (張立新 攝)
【本報訊】多名香港基本法委員及法律界人士均認為,特區政府就補選特首的任期問題正式透過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做法完全合法合憲,因為特首任期本來就是由中央管理的事務,既然社會對此有爭議,更有人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令將於7月10日舉行的特首補選可能「難產」,為免香港出現憲制危機,特區政府完全有必要提請人大釋法,而人大依法辦事絕不會影響本港法治。
陳弘毅:釋法透明度高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特區政府有必要在補選前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補選特首的任期問題;他又表示,雖然基本法寫明由法院提請釋法,但由特區政府提出釋法有先例可援,只要釋法透明度高便不會損害本港法治。
鄔維庸:建新憲制秩序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鄔維庸直言:「這(釋法打擊法治的言論)顯示出港人不了解內地法制。」法治是,在「一國兩制」下,兩種制度非常不同的表現,普通法及大陸法制度不同,需要時間磨合和探索,港人不能以普通法慣例,意圖壓倒內地實施的大陸法系統。鄔維庸並稱,正因為港人對人大行使釋法權有所誤解,人大更應釋法,以建立及體現新的憲制秩序。
廖長城:顧全整體利益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廖長城表示,由於有人就補選行政長官的任期問題提出司法覆核,而領匯事件也令市民看到,一旦啟動司法程序,訴訟歷時多久完全難以預料,但7月10日的特首補選卻迫在眉睫,特區政府考慮各項因素後,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這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亦是充分考慮港人期望及整體利益後的負責任決定。
廖長城表示,他希望港人以平常心看待今次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事件,特區政府及人大都依法辦事,完全沒有破壞法治精神,更不會動搖「一國兩制」。
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也認同特區政府透過國務院提請人大釋法,他指出,特首任期是中央管理的事務,而釋法並不影響本港法治;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對於立法原意,全國人大有展開司法解釋的權責,香港社會不應猜測。
胡漢清:不可「魔鬼化」
胡漢清更形容,香港法律界在回歸後有政治化傾向,更有將「高度自治」推向「完全自治」的傾向,如今次關於補選特首的任期問題,有人要提出司法覆核迫使人大釋法;有人甚至妄言釋法就是「法治已死」,這是將釋法「魔鬼化」,說這話的人抱有政治目的,並非講求法理。胡漢清建議,特區政府日後可考慮訂立釋法的憲制慣例,釋除公眾對釋法的疑慮。
黃英豪:息疑止爭善法
身兼香港法律論壇召集人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直言,既然有人認為按基本法53條選出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有不清晰的地方,人大根據立法原意予以解釋,正是息疑止爭的好方法,絕對沒有挑戰香港法治的問題。
被問及法律界會否就釋法展開抗爭以至街頭活動,45條關注組成員、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引述,大律師公會表示不想涉及政治性行動。
然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則批評特區政府提請釋法的理據不充分;他說釋法「嚴重破壞本港法治,開了壞的先例」,又指今次政府「繞過」法院要求釋法是「踐踏法院的獨立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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