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7] 盧少蘭限期最後一日上訴放大圖片
捍衛基層權益聯盟在房委會外請願,圖為正與領匯打官司的盧少蘭。
【本報訊】阻止領匯上市的公屋居民盧少蘭,昨日終於在上訴期限的最後一日,正式透過律師,入稟終審法院,除了質疑房委會分拆出售資產的合法性,亦以不滿當局縮短她的上訴期時間為由,要求將官司發還上訴庭重審。
司法機構昨日證實,盧少蘭的代表律師已在昨早向上訴庭遞交文件,正式就領匯上市,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房委會則表示,會與法律顧問研究是次申請的內容,並期望法律程序可以盡快完結,以便領匯盡快重新上市。
倘敗訴代表事件終結
協助盧少蘭的黃大仙區區議員陶君行說,今次是上訴有關房委會有無權出售資產,以及盧少蘭的上訴期被縮短,而他們亦就案件徵詢了2名英國御用大律師,認為可以向終審法院提出新的論據,反對領匯上市。他又說,假如今次敗訴,亦代表事件會終結。
而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的40多名代表,昨早到房委會總部請願,聲援盧少蘭入稟法院,主角盧少蘭本人也在場。她並無接受傳媒訪問,只在請願當中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呼籲其他公屋居民繼續支持。她又表示,今次打官司的錢是自己申請法援得來,不用靠房委會出錢:「他(房委會)給我300萬,叫我擺平佢(官司),我才不要他(的錢)呢。」
請願者圖衝入房會總部
請願代表要求房委會派人接收一封模擬傳票,但指房委會派出的官員職級太低,一度企圖衝入房委會總部,最後他們在門外放低請願信後,和平散去。
按有關的法律程序,盧少蘭向上訴庭取得上訴至終院的許可後,便可向終院進行上訴。倘若上訴庭拒絕頒發許可,盧仍有權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盧少蘭於去年12月提出司法覆核,指領匯上市違反房屋條例,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被判敗訴。及後盧少蘭決定申請法援提出上訴終院,但被拒絕。她於早前向法援覆核委會員上訴得直,但須於復活節假期後起計的7天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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