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6] 積金局釘契 嚴打欠供僱主 放大圖片
李樹榮批評部分飲食業僱主拖欠員工強積金的情況,已達「令人厭惡」的地步,同時令行業蒙羞。 (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強積金」的實行原是一項對「打工仔」的德政,惜每年約有萬名無良僱主卻拖欠及欠供強積金,當中又以飲食、建造、清潔及保安業為「重災區」。積金局執行董事李樹榮批評部分飲食業僱主的做法,已達「令人厭惡」的地步,同時令業界蒙羞。他表示,局方會在今月成立多一個專責小組,亦會加強採取釘契及凍結戶口的行動。
積金局去年共接獲9,339宗投訴僱主欠交強積金個案,較前年減少10%,其中一半已即時補供,當中涉及金額逾2千萬元。今年首3個月,積金局則接獲了2,175宗投訴,當中50%並不成立。此外,積金局亦在去年向僱主發出1,175張傳票,較前年增加近40%。
倡修例津貼當入息計
李樹榮表示,受僱主拖欠強積金的主要屬低技術、低學歷及低收入的僱員,且大部分為少於5人的中小企業。「一些僱主喜歡欺負低收入及新來港人士,他們會巧立名目地將員工過半薪金撥作房屋津貼及制服津貼等,以逃避供款責任。」他指出,積金局已向政府建議修改法例,把房屋津貼列為入息的一部分。
他表示,當局非常重視執法,除有兩個專責小組及透過19間受託人公司、工會和商會找出違規僱主外,亦會以主動巡查方式揪出違規僱主。他稱:「如果發現僱主沒有為僱員登記及供款,我們會作出警告,並要求對方盡快補做;若然不果,我們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索償。」他強調,要採取「恩威並施」的方法,「最重要是令僱主盡快供錢」。
入稟追討成功率51%
不過,縱然小額錢債審裁處及法院判僱主敗訴,不少僱主仍不予理會,或採取拖延政策。積金局數字指出,2003年的成功追討率只有42%,去年則因為採取了入稟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做法,令成功追討率上升至51%。李樹榮承認,一些個案實在難以追討,「因為不少企業是由海外公司持有;一些僱主則第一次不出庭,結果拖上一年半戴;而在一些個案裡,甚至很難找出誰才是僱主,這在建造業的情況最為普遍。」
現時每張傳票的最高罰款為5,000元或所欠金額的10%,取其金額高者。此外,去年更有7名公司董事因欠供強積金而被成功檢控,當中4名為酒樓董事。李樹榮指出,法庭最高曾判罰一間公司及其中一名董事各10萬元。當局呼籲所有「打工仔」應每月留意自己的強積金戶口供款情況有否「異樣」,如有懷疑被拖欠供款,應盡早向積金局查詢及作出舉報,熱線電話:291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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