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8] 胡官:四種情況失選委資格 放大圖片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中)昨日主持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候選人簡介會。
【本報訊】對於部分落選區議員是否仍能擔任選委會成員,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回應指,選委會成員只有在喪失與原界別密切聯繫的情況下,才會被視為喪失投票資格。而選管會和廉署會在收到有關喪失資格的舉報後進行調查,根據每一個案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接投訴會交廉署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補選簡介會,向候選人簡介選舉安排及法例的部分重要條文。會後胡官被問及,落選的區議員是否等同喪失與界別的聯繫,而不能投票?他坦言:「不是區議員,是否就等於喪失了與界別的密切聯繫?未必係?鵅C他舉例說,如果他做了區議員的秘書,便仍然與界別有密切聯繫。」
他續說,只有在4種情況下選管會才會取消委員的資格,這包括:有關人士已身故、申請辭職、按法例喪失資格、或喪失地區選民資格。他強調,指控一個人無資格投票而去投了票,屬嚴重指控,當局在處理時需要非常審慎。當接獲投訴後,會交由廉署調查。
5.1舉行投票
他又介紹,是次補選投票安排在5月1日舉行,全港共設39個投票站。投票時間為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當晚的點票工作將集中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進行。倘若出現2位候選人得到相同票數的情況,將通過抽籤決定誰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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