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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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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9] 許崇德:新特首須敢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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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前基本法草委許崇德(見圖)昨日在接受香港一個電台訪問時重申,希望新的行政長官能更好的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敢於用權,善於用權」。他表示,除了希望行政長官敢於用權及善於用權外,亦希望特區政府立法機構及公務員都能共同努力。

行政主導建強勢政府

 許崇德強調,要建立強勢的政府,必須認清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為主導,並非三權分立:「整個香港政治體制的原則,不是三權分立,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不是平衡的,行政處於優越的地位。這一點我們要搞清楚,才能夠把我們強勢的政府建立起來。」

盼司法立法兩權配合

 他期望特區政府的立法機構、司法機構,以及全體公務員都能共同努力,了解並落實行政主導的原則。雖然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方式不同,令他們對於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有衝突是在所難免的;但他認為,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基本上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也照顧到香港的歷史情況,而最重要是令香港繁榮穩定。

 他說:「例如在1997年以前,香港是總督治理的,總督是極權,他對香港的管治,在某種意義上是有效的;可是,我並不是說港督的體制就是基本法的體制,現在無論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我們要定一個共同的目標,要使我們的香港繁榮穩定,即使大家有一些意見的分歧,但在同一目標的基礎上,應該可以得到很好的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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