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9] 殘殺港商二奶 內地情夫伏法 放大圖片
殘殺港商二奶情夫被處死。圖為去年9月王良龍結束庭審後被法警押上囚車。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18日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舉行公判會,因殘殺港人二奶母女的內地情夫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悉,被殘殺的二奶全身有59處刀傷,而二奶的6歲女兒則被扼頸致死。
二奶遭冷落通姦同鄉
殺人犯王良龍,24歲,江蘇省江寧縣人,無業。案情透露,10年前,年僅20多歲俞姓女子到深圳,一直幫其姐姐經營一家小店舖。其間俞邂逅一名香港已婚男商人,不久就成為該港人的二奶。在1998年,俞為該香港人生下一名女兒。去年,該港人在龍崗前進村為俞購買了一套房子,並每月給母女幾千元家用。同鄉王良龍一直在俞姐姐店內打工幫忙,由於該港人工作繁忙一直沒有時間回深圳與俞相會,深感孤單的俞遂偷偷與王同居。據悉,王的脾氣暴躁,俞的親友也極力反對二人往來,期間俞多次提出分手但終無結果。
情夫被譏狂斬59刀
據警方調查顯示,去年6月1日深夜11時,俞再次在家中提出與王分手,王聲稱沒有錢要求俞給他「分手費」,但遭俞諷刺「男人怎麼好意思跟女人要錢」。王聽後感覺自尊心受損,上前與俞扭打。俞6歲女兒見母親被欺負,跑進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準備交給俞,但卻被王奪走,並向俞頭、身猛砍一通,俞當場斃命。後經法醫鑒定俞被他人用利器多次砍切頭部、軀幹及雙上肢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合併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身上共有59處刀傷。
王殺人後,又以找醫生為名,將死者的女兒帶走,並買了一些零食在龍崗黃閣中路與龍翔大道交匯處的山下躲藏。後據王向警方交代:兩人在山上藏了5天後,因不忍女童和自己一起挨餓,於6月某日晚上在橫崗鎮荷坳龍崗汽車貿易中心北側山坡下,將女童掐死。
2004年9月29日,王出庭受審,王對指控供認不諱,在最後的陳述中,更要求法官對其從重從快處決。今天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公判會,王良龍犯罪事實清楚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隨後被驗明正身,押赴深沙灣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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