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學校頒發「全年最佳老師」獎項的40歲男教師蕭啟源,2002年因患直腸癌,向校方取病假施手術及療養,預備康服後上課,突然收到校方「聘用合約無效通知書」,乃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瑪利亞書院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主審法官陳素嫻昨判蕭啟源勝訴,可獲賠償19萬8千元兼堂費,下令校方須向老師道歉。
平機會主席鄧爾邦表示,該項裁決顯示社會絕對不容許殘疾歧視,僱主如純粹因為僱員患病而解僱他們,是不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