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6] 人大常委一致支持釋法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韓笑、鍾雪冰25日電】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今日上午就基本法53條第2款釋法草案內容展開分組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今日會見香港律師會理事會訪京團時透露,常委都支持今次釋法的內容。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楊耀忠預計,周三投票表決時,釋法草案應可獲一致通過。
喬曉陽向訪京團介紹,常委會對確認特首任期的討論很順利,在他的小組中,各常委討論得非常熱烈;大家都表示,聽了法工委副主任李飛的說明及看了《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後,都支持人大釋法,也支持今次釋法的內容。
聽過李飛說明了解加深
據了解,今次會議共分6組討論釋法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以及副委員長成思危都有聽取討論內容。
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於會後表示,在她的小組中,全部15名發言者一致認為,釋法能體現立法原意,即補缺特首只能接任剩餘任期;而香港不能保證可用自己方法令7月10日的特首選舉如期舉行,畢竟署理行政長官和選舉委員會的任期都有限,為保證香港繁榮穩定,人大常委會啟用釋法權是正確的。
據新華社引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今次提出解釋草案是充分發揚民主精神、嚴格依法辦事,香港回歸以來,中央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香港《基本法》辦事,中央對香港工作的一切出發點都是為香港好、以香港同胞的福祉為依歸,今次釋法可令香港特區如期選出新的行政長官,有利香港繁榮穩定。
建議港府加強法制宣傳
另外,據悉,與會者提出不同建議和問題。有人表示,只靠磨合兩種不同法制,並非解決意見分歧的最好方法,特區政府應加強有關中央事務及涉及地方條文的宣傳和教育工作,讓更多人了解兩種法制的不同運作方式,盡量減少釋法情況和因釋法而產生的誤會。
至於草案中提及2007年以後如特首出缺,要根據修改以後的特首產生辦法決定補選特首任期的內容,楊耀忠認同今次關於「餘下任期」的解釋應只能適用於今次補選,因為2007年以後本港的特首選舉辦法和立法會選舉辦法都可修改,但他認為釋法內容不應涉及2007年以後那些未定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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