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1] 洩密 湘報編輯囚十年 放大圖片
【本報訊】據新華社長沙30日消息:3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04年4月曾任職湖南省《當代商報》社的一名前編輯師濤(見圖),因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師濤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師濤曾任職《當代商報》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4月,湖南省《當代商報》社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傳達了有關文件的內容摘要,並強調該文件屬於絕密級,不得傳播。時任該報社新聞中心和編輯中心主任的師濤參加了會議並作了記錄。會後當天,師濤將文件內容以電子郵件形式向境外發送,並在境外某刊物上刊登。此後又被多家境外網站轉載。經國家保密局鑒定,師濤為境外非法提供的材料內容屬絕密級國家秘密。
以電郵發送機密文件
長沙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師濤故意將其所知悉的屬於絕密級的國家秘密提供給境外機構,危害了國家安全,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根據有關刑法規定,長沙市中級法院於2005年4月30日對其作出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的判決。
庭審當中,師濤委托的律師到庭依法履行了辯護職責,師濤也為自己的行為作了辯解。法庭充分保障了師濤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
師濤,男,1968年生,漢族,大學文化,2004年2月11日至4月22日期間受聘於湖南省《當代商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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