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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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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 轟動一時:廉署佳寧案內幕大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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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因詐騙及賄賂罪,被判入獄3年。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郝君兒

 急升的股價,為很多人帶來發財美夢,但當泡沫爆破,股民一朝夢醒,卻跌入無底深淵。廉署最新解密的檔案,揭露了八十年代佳寧集團高層藉行賄和詐騙手段取得貸款,為集團製造盛極一時的假象。期間,更有核數師離奇死亡,增加案件的神秘性。但在廉政公署長達17年的調查下,終成功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而廉署史無前例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項紀錄更成為「廉署之最」。

 佳寧集團在1977年成立開始,4年內由崛起至幻滅,最輝煌時業務遍及航運、保險、房地產、甚至娛樂事業;業務更伸延至日本、澳洲、新西蘭及美國,成為擁有200多間公司的多元化集團,在表面一片歌舞昇平下,吸引不少股民購入股票。

馬來西亞政府舉報

 佳寧集團由於資金緊絀,為建立商業王國,集團利用行賄手段,誘使裕民財務的高層人士,在沒有足夠抵押或保證的情況下批出巨額的貸款;獲得巨額貸款後,即擴充業務,以增強業內人士及普羅大眾的信任,催谷股價飆升。另方面,裕民財務的高層人士亦收受數目相當可觀的賄賂,利用職權,瞞騙總公司裕民銀行,睜一眼閉一眼地簽發貸款。

 泡沫爆破源於向佳寧批出貸款的裕民財務出現問題,總公司馬來西亞裕民銀行(在大馬稱為土著銀行) 懷疑附屬公司在港批核貸款程序出現問題,遂調派一名內部核數師來港,暗中進行內部調查以審核賬目。後來核數師被發現伏屍大埔一個蕉林,遂轉由警方接手調查。另方面,在前律政署的安排下,馬來西亞政府亦就事件,正式向廉政公署作出貪污舉報。

專案小組獨立運作

 廉署認為案情嚴重複雜,決定成立專案小組處理。1985年5月23日,廉署首席調查主任盧彬被任命為專案小組組長,率領首批加入的12位調查人員展開工作。專案小組於半年內增至25人,其後陸續加入的同事,前後逾40人之多。由於人手與文件愈來愈多,專案小組更從執行處總部遷到中環香港貿易中心,獨立運作。

跨國會計律師協助

 以往一般貪污案件,廉署會先調查、拘捕疑犯,待取得相當證據後呈交報告予律政署,但鑑於佳寧詐騙案案情複雜,涉及範圍一時難以估計,故律政署打破慣例,破天荒於案件開始時委派6名檢察官與負責調查的專案小組一同工作,隨時提供法律觀點和意見。

 另外,由於案件涉及商業貪污詐騙,當時政府更特別批准撥款,讓廉署聘用跨國專業會計師樓及跨國律師樓參與此案,以助解決處理有關核查帳目及相關的法律問題。在廉署人員鍥而不捨的調查下,前佳寧主席陳松青終在17年後,即1996年9月27日被法庭判處入獄3年。廉署現將歷年大案的破案過程上於網頁的《反貪實錄》內,市民可瀏覽www.ica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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