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4] ACCA稱上市決策權獨立
【本報訊】就港交所發出的有關上市決策新架構諮詢文件,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香港分會提交的意見書建議,港交所上市科應完全獨立於港交所董事會,並向上市政策委員會負責及受其監察。
ACCA香港分會會長伍志強表示,港交所的董事會是要向股東利益負責,所以不應兼顧監察上市科的責任,這樣才能避免實際存在或被視為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
另外,就諮詢文件中建議半數提名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來自港交所,ACCA香港分會認為,這樣會削弱提名委員會的獨立性。
伍志強指出,由於港交所既是上市公司,亦是上市公司主要監管機構,因此必須消除任何實際存在或被視為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這才可提升上市監管架構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