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4] 山東出台用地控制標準
【本報駐山東記者郭玲玲濟南電】山東省日前出台《山東省禁止、限制供地項目目錄》和《山東省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控制標準》,以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緩解土地供需矛盾。
根據規定,山東省建設用地安排將優先保證國家和省重點項目、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項目、重大基礎設施以及安康工程中低檔次住房項目等。
另據了解,今後,在各類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土地投資一般不得低於240萬元/畝。各個省級開發區土地投資也有明確要求。固定資產投資小於500萬元的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可通過建設標準廠房解決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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