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2] 粵港互轟資格互認不公 放大圖片
香港專業聯盟主席梁振英(左)和廣東省商業聯合會會長巫開立交換紀念品。(李永青 攝)
【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香港專業聯盟主席梁振英昨表示,現時內地專業團體的上級單位均屬國家部委,但香港專業團體則屬民間團體,所以在和內地相關部門,商討有關制度事宜及合作上,香港專業聯盟等民間團體非最適當的單位,故希望港府能在這方面替香港專業團體作出支援。
梁振英:多未得益CEPA
梁振英昨日出席研討會時表示,現時除了香港法律界在與內地律師事務所於內地聯營上獲得一定幫助外,其他專業在CEPA下都未有任何得益,香港專業人士在內地發展仍困難重重。他舉例,現時香港已有共300名從事工程、建築設計及房地產評估的人士取得內地專業資格,但這300人至今仍未能在內地執業,也未有一間香港工程師、建築師及測量師事務所能在內地開設事務所。
出席研討會的香港建築師亦指出,現時內地要求香港建築師須在內地註冊後,具一定經驗才可開設建築師事務所,但香港建築師在未獲註冊前,根本不能在內地獨自執業,故無法累積一定經驗,這豈非令香港建築師完全沒機會在內地開設建築師事務所。
300港人獲資格執業難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主任吳錫錦回應指,凡透過CEPA獲資格互認的香港建築師,其在內地與設計院之合作經驗亦可計算在內,故香港建築師有公平的機會在內地開設事務所。
粵批港居留規定不公平
吳錫錦亦批評,香港建築師學會要求獲資格互認的內地建築師,必須在港居留一年,才可執業的規定,這項規定對內地建築師很不公平。因為內地從事建築工程的人士,難以獲得一年期的工作簽證,所以有關規定,無疑是妨礙內地建築師在香港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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