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4] 雞姦兒童 「危險人物」囚終身
【本報訊】年少時開始發現有孌童癖兼智商偏低的37歲男子,繼早前於高院承認多次非禮及雞姦5至9歲兒童後,法官經參閱精神及心理報告後,認為他明知自己行為不合法,但無法自控,及無意悔改,為「危險人物」,由於不能確定他可在一段時間內治癒其孌童癖,於出獄後重犯的風險極高,對兒童構成極大危險,用酌情權判其終身監禁,最少先服刑8年。
高院暫委法官潘敏琦判刑時引述精神及心理報告指出,由於被告與妻子性生活不協調,妻子無法滿足其性慾,而且性格不穩,及無固定工作,故再次犯案的風險極高。
須在獄中接受治療
他明知自己行為不合法,但無自控能力,且非真心希望糾正自己的行為,所謂「悔意」,亦僅屬於表面化,故現階段來說是個「危險人物」,必須在囚禁下接受治療,而且不認為經一段定期的監禁後,可以減低及淡化他再犯的風險。
年少時已有孌童癖
法官又指,被告在年少時已有孌童癖好,承認曾侵犯同學及由母親照顧的鄰家孩童。他特別喜歡侵犯兒童,原因是他們容易受到控制。一直以來被告的孌童癖未見改善,反而隨著家庭及心理壓力而變本加厲,故在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大前提下,須判處他終身監禁。被告在服刑8年後,將會由長期囚犯刑期覆核委員會評估其個案,考慮他是否仍對社會構成危險,以及應否繼續接受囚禁。
屢次侵犯男女幼童
被告依靠綜援維生,他承認非禮、企圖肛交及兩項肛交罪名。於去年9月,於他居住的屋h內,進入一名7歲女童的單位內,撫摸女童的私處。
03年7至8月間,他又曾邀請一名在走廊玩耍的9歲男童回家,在家中撫弄其陽具,再企圖與他肛交,但男童掙脫離去。
他又承認,去年7月7日,當他於歷史博物館任清潔工人,以及02年夏天在麥當勞餐廳工作時,曾在廁所內先後兩次與一名約5歲的男童在廁格內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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