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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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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8] 圓明園蓬島瑤台變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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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體報道,圓明園福海上的湖心島被圓明園管理處租予私人逾10年。(本報北京傳真)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羅洪嘯17日電】圓明園湖底工程的爭議至今還未有權威說法,圓明園又爆出管理醜聞。此間有媒體報道說,圓明園管理處將作為遊覽景區的福海湖心島出租予私人逾10年,還樹立標識牌禁止遊人遊覽。本報記者今日專程走訪圓明園遺址求證。

 福海湖心島,在圓明園的遊覽地圖中叫蓬島瑤台。原來要坐船才能遊覽的蓬島瑤台,因防滲漏工程後福海湖底的乾涸,遊人現只需徒步穿越河床即可到達小島。記者在島周圍並未發現媒體提到的「遊人止步」指示牌,偶有好奇的遊人登島一遊。

專家學者斥做法不妥

 湖心島上有一個涼亭和一棟民宅,連接亭子和民宅的唯一的小橋已被人用廢汽油桶堵死,房子外豎起了高高的籬笆牆,院中不時傳出狗吠聲。據園內工作人員講,湖心島已經租給了一對說相聲的雙胞胎演員。

 許多專家學者均認為,圓明園管理處將湖心島租給私人的做法不妥。

 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何兵表示,圓明園屬於公益性資產,它不應以贏利為目的。如果圓明園的景點可以租給私人,那整個園區就可能變成私家花園。因此,圓明園管理處的做法違法性比較明顯。

國有文物受法律保護

 北京大學世界遺產保護中心教授謝凝高認為,圓明園是一個國家級遺址公園,其所有權歸國家,地方政府只有管理權而沒有將它租給個人的權力。

 對照中國相關法律條例,也不難發現此做法有違法之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參觀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風景名勝資源屬國家所有,必須依法加以保護。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資源及其景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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