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1] 要立例嚴懲無良欠薪僱主
■文滿林 華革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席
欠薪問題日益嚴重,尤其是一些基層勞工密集的行業,無良僱主欠薪走佬幾乎無日無之,令到從事這些行業的工人心驚膽跳,無所適從,問題究竟出在哪裡?!歸納起來,一是外判太濫;二是老闆立心不良;三是政府部門監管不力;四是政府沒有訂出嚴厲的刑罰檢控的制度及規則。
對於外判問題,情況有越來越濫之勢。除了私人私營公司之外,政府部門的各類工程所推行的外判制度更是直接造成一種極壞的影響和負面作用。在過去,政府甚少推行外判計劃及其項目的。過去只有建築三行盛行外判制度。三行判工制可以說經過四五十年的延續,早有一套較為完善的自我監督和約束的不明文規則,相互間靠一種信譽來維繫。而且有一種行業營生的良知。無論如何,不能拖欠工人每一日或每一期(有五日十日)的人工。否則,一經出現信譽不良問題,以後就很難承判到工程做。所以,在這個行業在過去三四十年極少出現欠薪走佬的情況。
對於政府推行外判制度之後,使之整個香港的外判程度推向一個高峰。有樣學樣,現在什麼行業都實行外判,非常之濫之多,情況就越趨複雜,承判的人也複雜。難免出現許多欠薪走佬問題。
出現欠薪走佬問題,有些是因為工價鬥平鬥賤而導致的。誰個二判或三判出的工價低就讓誰做。最後維皮唔住要虧損甚至要貼錢,就必然使到工程爛尾,判頭走佬。其次是老闆立心不良。有些不是因為工程標價低而欠薪走佬,而是因為好賭好滾花晒工程費用,不得不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留下一堆「蘇州屎」,欠下工人一大筆工錢,這最無陰功和缺德之至。對於立心不良者,最多的可說是開酒樓的老闆,生意明明做得好好的,怎知今晚收工,明早卻拉下大閘,欠下工人一頭半個月糧。工人白捱十多日或個多月無糧出。可恨者,那些老闆這裡關門,卻又到另一個地方開間新酒樓,大張旗鼓營業。這種情況多的是,因而飲食業就有句口頭禪經常掛在嘴邊:「今日唔知明日事,收到人工才是自己的」。作為工人來說,確實非常悲哀,毫無保障可言。
所有這些濫判、欠薪問題,作為政府及有關部門應要負上一定的責任。如何善之,如何管之,如何處之,應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和行動措施。監管不力是其一,目前的情況是外判大行其事,但卻沒有一套有力的監管制度和規則,大有自生自滅之感,無王管之感,不出問題才怪。其次是政府沒有一套嚴厲的刑罰及檢控來遏制這種近於泛濫的欠薪走佬的無良僱主。要明確地定出那些違反欠薪走佬的刑罰規則,要設立工人投訴欠薪的機制和部門,加強檢查檢控,尤其要加大無良僱主欠薪的處罰,才能有效保障工人應有的權益和合理制度。講俗一句:「有汗出無糧出仲慘過失業。」(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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