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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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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5] 不滿物業管理 深圳港業主再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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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先生不滿內地物業屢被胡亂收費,爭取更換管理公司遇襲。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4日電】一名居深香港工程師,因籌建業主委員會更換物業公司以保障業主權益,前晚在小區內派發傳單時遭8名保安阻撓。情急下,該工程師揮刀躲避並報警,隨後卻被保安方面控告傷人。據悉,該案已被定為刑案處理,該名港人也被限制離境。

籌組業委會被刺四刀

 該名港人姓沈,今年43歲,在香港任職工程師,家住粉嶺。據悉,事主於1993年通過拍賣,以70萬元人民幣購得2套位於深圳羅湖區的單位。入伙之後,事主發現管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經常亂收費,並曾多次發生業主受襲事件。事主即積極聯合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並更換物業公司。今年5月4日,事主從深圳返港途中,在403路中巴車上遭四名彪形大漢揮刀向腿部連刺四刀。在乘客的幫助下,沈被送往醫院救治,並報警。隨後,警方派專車將其送返香港就醫。

 前日下午,事主在傷好後從香港返回深圳家中。為保安全,當地派出所一名副所長親自開車將其送返家中。當晚七時許,事主將複印的一千多份選舉申請表格欲逐家逐戶派送出去,當派送到第七戶時,突然有一名保安隊長帶著另外七名保安到場,將他的傳單搶去。為奪傳單,雙方發生糾纏,由於害怕再次被打,事主情急之下揮動隨身所帶裁紙刀迅速躲避,並報警。

與保安爭執被指傷人

 警方到場後,物業方則稱事主用刀傷一名保安,雙方被帶往派出所調查,並錄口供。在下午三時許,該案出現變化,原本定為民事糾紛的案件,卻因為受傷保安被鑒定輕傷而升級。按有關規定,事主沈某將被刑拘,經一再擔保,警方決定對沈限制離境,以便審查該案。

 據該名事主表示,他當時揮刀時沒有覺得傷到過人,而刀以及其材料和衣服上也未見有血跡,所以並不知道保安受傷到底是怎麼回事。本報記者曾就事件致電有關物業公司,但工作人員卻不肯透露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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