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與民進黨原本都主張複決「修憲」門檻為「國大」總額1/2。但「立法院」上周三朝野協商,朝野政黨都同意修改為「修憲」複決門檻3/4版本的「國大職權行使法」,上周五「立院」院會三讀通過「職權行使法」後,民進黨因前黨主席林義雄堅持,並威脅罷免陳水扁。陳水扁繼而親自下令「立院」黨團翻案,不僅將複決門檻維持1/2,「國代」複決投票違反政黨選舉政見,票數也不應列入總額計算;國民黨團則堅持3/4高門檻的原議,並反對民進黨團提復議。 (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