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6] 飛利浦告東強侵權索3.9億 放大圖片
東強電子網頁。
【本報訊】(記者 韓嘉恩)音響技術商東強電子(0615)昨日停牌,估計與飛利浦電子(Philips)向東強及其13家子公司興訟有關。飛利浦昨日發表聲明,表示已於本周一(23日)正式控告東強電子及其13家子公司,指摘東強等涉嫌侵犯飛利浦音響播放產品技術的專利權與相關違約行為,涉及金額約值5,000萬美元,折算約3.9億港元。
面對飛利浦控告的除上市公司東強電子集團與旗下13家子公司外,還包括集團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潘嘉雄、副主席胡禮平及執行董事楊耀強。本報昨日致電楊耀強尋求回應,惟至截稿為止仍未能聯繫得上。
涉CD與DVD播放機專利
飛利浦的聲明指出,東強等多年來逃避支付因使用飛利浦在CD播放機及DVD播放機領域的技術發明而產生的專利使用費,涉及金額約值5,000萬美元。飛利浦認為東強等通過違約、虛報等手法,侵害了飛利浦專利權。
飛利浦聲稱,一直主動與東強協商,惟雙方始終未能達致共識,故飛利浦決定訴諸法律。
近年本港多家上市企業皆被指涉嫌侵犯其他品牌的產品或技術專利權。2003年中,先有比亞迪(1211)旗下電池產品分別被日本三洋及新力指其鋰電池侵犯專利。2003年年底,日本日產汽車又指長城汽車(2333)旗下一款SUV有抄襲之嫌,不排除會對長城提出訴訟。惟兩宗事件均未提升至法律訴訟。
論股價明顯受專利訴訟影響的,首推中芯國際(0981)。中芯被台灣最大半導體生產商台積電控告侵犯專利及竊取商業機密,雙方雖然最終在今年1月底達成庭外和解,然中芯須向台積電支付高達1.75億美元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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