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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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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9] 四大商銀改革時間表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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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報告不僅提出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時間表,還明確指出將進一步改進人民幣匯率機制。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28日電】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佈報告,提出了「十一五」中國金融改革目標。報告不僅提出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時間表,還明確指出,〕將進一步改進人民幣匯率機制,適當擴大匯率的浮動幅度,實行更有彈性的匯率政策;將繼續推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進程。

 這份名為《「十一五」時期中國金融業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的報告稱,中國金融風險不僅是存貸款風險,而且逐步擴散到證券、保險、信托等金融業務等,若不能及時解決,很有可能會逐步積累風險,引發經濟金融危機。

多渠道化解金融風險

 為此,報告提出,「十一五」期間中國金融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要求應該是: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多渠道化解顯形金融風險;擴大直接融資比例,分散銀行風險,提高資金配置效率;推動現代金融企業改革,構築堅實的金融微觀基礎;進一步理順資金價格機制,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正確把握對外開放戰略和策略,確保中國金融長期安全運行;梳理現行金融法規體系,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制度,提高政府金融管理能力。

 報告建議,「十一五」期間要繼續抓緊完成中行、建行的風險化解和改制工作,2006年前完成工商銀行的風險化解和改制工作,馬上著手研究農業銀行的風險化解方案,2006年底前開始方案的實施工作,同時進一步提出中國3家政策性銀行(農發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改革方案,明確其職責定位、經營原則、業務範圍及監管模式。

完善發展股票市場

 報告還指出,「十一五」期間要大力完善和發展股票市場,進一步完善證券發行上市核准制度,建立健全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櫃檯轉讓系統,改善和推進面向企業法人的產權交易市場,以規範發展多層次的股份交易制度,促進企業產權的流動。

 此外,報告還建議,財政稅收部門應適當降低中國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企業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取消各類外資金融企業的「超國民待遇」。

繼續鼓勵外資參股

 報告還指出,要進一步改進人民幣匯率機制,適當擴大匯率的浮動幅度,實行更有彈性的匯率政策。逐漸增加匯率彈性,調整匯率基準價格決定機制,允許外匯指定銀行對人民幣掛牌匯率進行實時報價;改善央行對外匯市場和匯率的調控方式;加強對外匯市場的審慎性監管;完善市場信息披露機制。此外,還將繼續推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進程。

 報告還提出,「十一五」期間將繼續鼓勵外資參股或境外上市等方式,實現投資主題多元化和資本擴張,提高內地金融業的整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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