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30] 節能靠立法 多國有先例放大圖片
■多個國家都對空調設備的節能效果制定標準。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楊渡)空調的出現,雖然為人們帶來舒適清爽的環境,但也帶來不少負面問題。為此,世界已有統一的做法,限制製冷劑的使用,以減輕臭氧層所受到的傷害。但在能源節省方面,世界各地的做法不一。
基本上,空調節流的辦法,主要有二。其一是將空調的恆溫度調校在一定的水平,以節省能源的消耗。例如,美國早於1980年便立有法例,規定室內的空調環境,不能低於攝氏25度;日本的規定則是28度。據美國的研究,若把空調的溫度由23度調高至25度,將可節省60%的能源。
其二是提高空調設備的節能效果。例如美國對空調設備的節能要求,目前是採取SEER-10的標準,即節能效果達10%。但它計劃於明年實施SEER-13的標準,以期提高節能效率至30%。
總之,根據美、日等國的經驗,光靠商界及私人領域來減低空調的能源消耗是不夠的,他們都是透過政府的行為,以立法的方式來要求全社會節能,以減輕溫室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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