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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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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0] 從長遠看 須考慮醫藥分家

 竹園h李世澧西醫診所將糖尿藥誤當成胃藥,150多名病人受影響,釀成嚴重醫療事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再次引發醫藥分家的討論。衛生署署長林秉恩昨日表示,現行的制度和條件難以配合醫藥分家,是否實行這種制度,視乎市民意向。

 必須看到的是,香港的配藥制度相對於發達地區來說較為落後,不僅私家診所,公立醫院和診所過往也時有配錯藥的事故發生。當今世界,通過醫藥分家確保配藥的質素以及提供必要的用藥諮詢,已經成為一種潮流。長遠來講,香港應該朝著醫藥分家的方向努力。對於這類關係市民身體健康的重大民生事務,市民的意向當然重要,但政府首先有責任主動研究,並盡可能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社會討論,不應只說一句不置可否的「由民意決定」之類的話就了事。

 醫生與藥劑師是兩個不同的專業。不要說私家診所負責配藥的助理護士,就是私家醫生在藥物方面的知識,也不一定能夠像藥劑師那樣,滿足患者的配藥及諮詢需要。在人類越來越重視自身健康的情況下,市民對用藥安全及了解藥物性能的要求越來越殷切。這正是藥劑行業擴張成為一種世界潮流的主要原因。香港不可能逆潮流而行。

 誠然,香港實行醫藥分家確實存有不少困難:一是藥房在市民心目中還缺乏醫生那樣的信譽;二是香港每 10 萬人中只有 22 名註冊藥劑師,比歐洲國家少五倍以上,不能適應醫藥分家的需要;三是醫藥分家會增加開支,不少市民不一定願意接受。我們認為,如果社會認定香港長遠要實行醫藥分家,現實的困難就不應該成為否定醫藥分家的理由。政府及有關方面應該做的,是盡力去解決困難,包括加強對藥房的專業監管,逐步建立信譽;增加大學藥劑專業的學額,加快配藥註冊藥劑師。至於增加開支的問題,只要醫藥分家真是物有所值,適當增加收費,市民還是能夠接受的。

 醫藥分家是一個需要重視的課題。在目前醫藥不能分家而註冊藥劑師又明顯不足的現實下,當局首先應該加強對護士的培訓,提升其藥物管理的專業素質,並重視對私家診所的監管,以減少配錯藥事件的發生。(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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