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1] 保育試驗計劃收10申請 放大圖片
■本報記者:羅敬文
【本報訊】新自然保育政策下的試驗計劃昨截止申請,政府收到10個申請涉及9個生態保育地點,當中有6個申請是以公私營界別合作,在生態熱點作有限度發展,包括在烏蛟騰發展度假水療酒店,甚至有地產商提出地換地保育大蠔,在東涌發展住宅項目,挑戰政府早已否定的換地保育底線。消息人士指出,新政策下的試驗計劃會以保育為前提,若違反相關原則,當局會在未來半年內否決有關申請。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去年底公佈新自然保育政策,提出以管理協議和公私營界別合作,在12個生態保育地進行保育。在管理協議下,民間團體可向政府申請資助和土地擁有人合作加強保育。在公私營界別合作下,項目倡議人可在已保育地中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部分作有限度發展,並須保育周圍生態。
計劃昨截止 反應踴躍
試驗計劃昨日截止申請,政府收到4項管理協議及6項公私營界別合作的申請,反應踴躍。管理協議申請包括拉姆薩爾濕地內的土地、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鳳園及塱原;公私營界別合作建議的地點分別位於沙羅洞、大蠔、烏蛟騰、茅坪和梅子林、榕樹澳,以及位於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內的天福圍。
不過,公私營合作的申請應較具爭議性,既以保育為前提,也會涉及發展項目。在相關申請中,裕達隆集團旗下的長春行提出在烏蛟騰發展低密度高級度假水療酒店,並有意興建高級安老服務住宅。該申請雖提出發展香港蜻蜓公園、推出有機耕作,但涉及較多項的基建發展,相信在審批過程中會遇上一定難度。
太古地產提地換地保育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之初,已聲明以地換地方式保育並不可行。不過,太古地產卻提出在大蠔進行保育的同時,提出地換地保育,願意將其70%的大蠔土地交還政府,容許可在東涌進行發展,從住宅補貼信託基金,支付大蠔保育工作。對於其計劃能否獲批,仍須視乎政府是否願意改變初衷。
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在半年申請期中,曾有部分建議(非正式申請)因非以保育為前提作出「勸退」,但至截止日前卻仍收到正式申請。消息人士透露,新政策試驗計劃會以保育為前提,當局會在未來半年內與提交申請書的項目倡議人商討,以完善計劃,若最終仍違反保育原則,當局會否決有關申請。
試驗計劃以保育為前提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陳瑞緯表示,公私營界別合作的項目倡議人須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須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若發展屬《環境評估影響條例》下指定工程,更須符合條例要求。當局即將與相關政策局研究申請,再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意見,料11月底會公布獲挑選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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