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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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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1] 比賽設三項目六金牌

 馬術運動是奧運會唯一由人與動物共同參與的比賽。馬術早在1900年首次被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直至1912年第5屆斯德哥爾摩奧運,馬術項目才逐漸演變成與現代奧運近似的比賽形式。

 現時奧運馬術設「花樣騎術」、「三日賽」和「障礙賽」3項比賽。每項比賽共分個人和團體賽,沒有男、女子組別之分,合共產生6面金牌。馬匹年齡必須8歲或以上,騎師則要年滿18歲才可以參賽,團體賽每隊共有4人與4馬匹參加。

分個人賽和團體賽

 「花樣騎術」又名盛裝舞步騎術賽。騎師需騎馬在長60米、闊20米的沙圈場地內用12分鐘時間完成一系列指定和自選動作,包括高抬腿原地踏步、急轉、小步快跑、中速跑及按音樂自由發揮等,評判以騎師完成動作的姿勢、風度和難度等技巧和藝術水平評分。

 「障礙賽」場地最少2500米,場內設置10多個1.4米及1.7米的跳欄,分兩回合比賽。首回合馬匹須在指定時間跨過12至15個跳欄,完成約500至700米的賽程,首20名晉級;次回合比賽馬匹必須按規定的路線,順序跳越過10個欄。超過規定時間、馬匹拒跳和騎師墮馬均會被扣分,扣分越少排名便越高,最佳成績為零分。

全能馬術賽分三日進行

 「三日賽」又名綜合全能馬術賽。騎師在3日內連續先後參加花樣騎術、越野和障礙賽3項比賽。首兩日會進行花樣騎術及設有水池、大坑渠等天然障礙的5公里越野賽,休息1日後進行最後一項障礙賽,以3項總分評定名次。

■記者:翁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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