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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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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3] 團體促放寬法團校董會撥款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教育統籌局將以多項優惠措施及撥款安排,鼓勵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代表全港逾200所學校的天主教香港教區認為此舉有欠公平原則,擬提出司法覆核表示抗議。多個教育團體表示,不會介入辦學團體與教統局間的紛爭,但希望該局可以將靈活撥款放寬至所有學校,避免出現不公平現象。

 教統局遞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以30班的小學及中學計,每年可靈活使用的津貼高達300萬元及500萬元。新學年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每年更可獲得現金津貼35萬元以僱用專業人士。

 津貼小學議會、資助小學校長會及津貼中學議會均表示從學生及教師利益出發,希望教統局除了成立法團校董會每年可獲35萬的撥款外,可將其餘優惠放寬至所有學校。兩個小學議會將就此去信立法會表達意見。

 津小副主席蔡楷俊說:「教統局應該相信所有學校會公正使用撥款,如果要以成立法團校董會作為條件,我們會憂慮以後會否再有政策只在部分學校推行。」資小校長會主席林湘雲則表示,既然校本條例已經在立法會獲得通過,所有學校在期滿前都要成立法團校董會,教統局的政策應該假定所有學校適用。

 津中執委許俊炎則說,若未註冊成為法團的校董會在法律上並非法人,教統局難以將運用財政的主權移至學校。不過該局可向立法會建議將措施放寬至有教師、家長等參與校董會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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