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4] 入境處宣布暫停尼泊爾人簽證
【本報訊】本港入境事務處宣布,下星期一(6月6日)開始,暫時停止接受尼泊爾國民的就讀及就業簽證申請,包括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受訓、作家庭傭工或按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就業。新安排持續直至另行通知。
入境處發言人指出,在6月6日之前已送抵入境處的就讀及就業簽證申請,將繼續以現行政策處理。新簽證安排將不會影響現時居港的尼泊爾國民,「現居香港的尼泊爾國民在6月6日或以後提出的申請以延期繼續在港就業、就讀或居留會繼續獲受理。」
另一方面,入境處也將繼續接受尼泊爾籍人士來港依親,或按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居留的簽證申請,有關政策維持不變。
維持有效入境管制
發言人解釋,入境處不時因應有關國家及地區的社會、經濟及政治狀況檢討有關簽證政策,務使政策既能方便真正訪客,這次新安排純粹希望維持有效入境管制。
現時尼泊爾國民必須持有效簽證訪港,而過境及留在機場禁區內的旅客則除外。由2005年6月6日開始,所有尼泊爾籍旅客必須持有效簽證訪港,包括在機場禁區內過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