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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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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中行強制基層高層休假

 【本報訊】(記者 黃幗兒)中國銀行出台了「基層機構負責人強制休假制度」等多項管理措施,以防範分支機構違規違紀案件的發生。強制基層機構負責人休假為中國銀監會今年3月時提出,防範銀行市場、信用及操作風險的「四大招」之一。香港銀行界表示,香港監管當局一直有要求銀行強制員工每年最少連續休假10個工作日。

強制休假不少於半數人

 中新社昨引述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表示,為有效防範分支機構違規違紀案件的發生,中行出台了「基層機構負責人強制休假制度」等多項管理措施。按照中行的計劃,每年將安排不少於半數的基層機構負責人強制休假,每次強制休假5至10個工作日。

 強制休假期間,休假人的工作將由代職人代行管理職責,並對內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王兆文指出,為保證隨機性和突然性,提高實施效果,代職安排不預先通知基層機構負責人本人及所在機構。

代職安排隨機性突然性

 今年以來,中行接連被曝大案要案,如黑龍江河松口支行巨額存款不翼而飛,大連分行小職員挪用巨款潛逃等。中行為此一邊對經營性分支機構進行拉網式大檢查,一邊完善分支機構的內控制度,業內人士稱之為「亡羊補牢」。

 王兆文指出,中行嚴管分支機構的措施還包括:將縣級支行的人事管理、財務核算上收到二級分行;經營性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任職滿3年的必須進行交流;把風險防範作為客戶經理考核機制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營業網點錄像監控制度;營業網點在崗人數必須達到內部控制的要求等。

 他表示,中行從2月份開始,針對今年以來個別營業性分支機構發生重大經濟案件的情況,在全轄範圍對經營性分支機構進行業務大檢查。目前已發現案件16宗,涉及金額2998萬元人民幣,有關案件責任人均在控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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