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0] 獨立委員會建議撮要
一、未來特首薪酬安排
■2007年開始新特首的福利將改為現金支付,令新特首年薪增至4,017,100元,較現時政務司司長高約12.5%。
■目前的薪酬安排繼續適用於今年產生的新特首。
■薪酬架構應不時檢討。
■應為新行政長官提供合適的永久官邸。
二、離任特首參與政治、商業活動
■政治活動不應設限。
■就業和從事商業活動須接受3年過冷河
a.離職首年不得從事任何工作或參與業務
b.隨後2年內須先徵詢獨立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c.該3年內接受中央或特區政府、學術、慈善或其他非牟利組織或非商業性質的地區及國際組織的委任可獲豁免。
三、離任特首所獲待遇
■提供禮遇安排、醫療及牙科護理、保安服務。
■設立辦公室,為所有有意繼續服務社會及國家的前特首提供支援,包括秘書、行政支援,汽車連司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