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7] 藏毒證物疑被「污染」應采兒擬申請終止聆訊放大圖片
女藝人應采兒下周三須出庭應訊。 資料相片
【本報訊】中國星旗下女藝人應采兒被控藏毒案,昨再在法院提堂,但應采兒早已向法庭申請昨毋須出庭,由控辯雙方律師於庭上商議法律事項,辯方提出或會因案情被傳媒過度披露而申請終止聆訊,又稱會使用高科技協助辯護。
應采兒將在下周三正式出庭受審。應采兒雖已透過經理人表示昨天不會到庭,但仍有大批記者在庭外守候,以防她突然出現,結果她果真未有到庭。
為應采兒辯護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指上次提堂時,辯方的兩名外籍指紋專家根本未有機會如計劃般檢查案發時、藏有少量可卡因的膠袋是否印有指紋。
辦案人員疑用手觸膠袋
加上事後控方又突然通知警方處理膠袋時曾有人用手接觸過膠袋,因此,證物可能已被「污染」,即存在不同人士的指紋,故辯方亦不會再堅持檢驗指紋。不過,胡漢清指案件發生後,多份報章對事件作極度詳細報道,內容卻與辯方案情存在極大出入,因此有關報道可能構成不公平。
辯方正考慮是否會在下星期審訊時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此外,辯方亦會就案發時現場的照明狀況提出爭議,他們希望裁判官可以於與案發時相若的時間,即約凌晨5時許到現場視察。不過由於已是夏季,凌晨時分的燈光與去年11月案發日有極大不同,所以辯方稱會轉用可模擬人眼狀況的高科技攝影機拍下現場情況,或會於下星期審訊時將結果呈堂,但需要先確定法庭的器材是否能配合。
應采兒周三須出庭應訊
案件已排期於下星期三開審,原名丁文的應采兒當日需親自出庭。預計審訊歷時兩天,控方會傳召3至5名警方人員,而辯方亦可能傳召多達5名證人作供。
應采兒一案原訂於本年3月開審,應采兒當時已出庭否認於去年11月6日於九龍塘金巴倫道藏有0.35克可卡因粉末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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