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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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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8] 深港人子弟學校校長被控私吞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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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17日電】擁全國民辦教育十大人物候選人、深圳市三屆政協常委等眾多名義的廣東香港人子弟學校校長王慶茂,目前正身陷囹圄。據悉,王慶茂因涉挪用1.5億元學校經費進行房地產投資,日前被深圳市檢察院以挪用資金罪及向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兩項罪名,對他提出起訴。

王慶茂,男,55歲,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專文化,被捕前係深圳市華茂實驗學校、香港人子弟學校、台商子弟學校、深圳市華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

 檢察機關的指控顯示:王慶茂於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期間,涉嫌利用其任深圳市華茂實驗學校、香港人子弟學校、台商子弟學校等多家學校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條件,指使學校財務人員,將本應存入學校賬戶的教育儲備金人民幣9772萬餘元、港幣466萬餘元,直接存入其個人及家屬投資註冊的深圳市旺海怡康公司賬戶,供其個人投資發展使用;截至2004年12月王慶茂挪用至旺海怡康公司的資金仍有人民幣7512萬餘元、港幣302萬餘元未退還華茂實驗等學校。

賄125萬 獲2.2億貸款

 2001年9月到12月期間,由於王慶茂投資的旺海怡康公司不符合申請貸款條件,為能取得深圳某銀行寶安支行人民幣2.2億元的貸款,王慶茂經與該行工作人員王斌事先商議,由王慶茂指使學校財務人員從華茂學校賬戶中提取人民幣378萬元,存入王斌指定的戶名為「孫XX」的個人賬號作為貸款「手續費」,後王斌將該筆「手續費」中的125萬元佔為己有。

 2002年9月4日,由於查知深圳某銀行寶安支行發放的該筆2.2億元貸款存在嚴重的違規發放等現象,該銀行總行於當日凍結了旺海怡康公司尚未使用的貸款。

開發樓盤業主無法辦契

 據了解,旺海怡康公司是王慶茂挪用1.5億學校經費投資的公司,旺海怡苑小區,則是旺海怡康公司投資開發的地產,旺海怡苑位於南山南新路西,荔園西路北,2002年11月18日開盤,2003年9月30日入伙。目前該小區不少業主的房產證都存在延期辦理的情況,現在還有約20戶業主因為無法辦理房產證而成了「黑戶」。

 據悉,開發商在辦理房產證的通知上沒有截止時間,因此,部分業主一直沒交辦證費用。2004年12月,開發商通知,要求未辦理房產證的業主,要抓緊交納購房契稅和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辦理時間截至12月底。此時,沒有辦房產證的業主才急忙交了相關費用,當時工作人員承諾,2個月內可以拿到房產證。

 詎料,剛剛交完錢不久,就聽到樓盤的開發商—深圳市旺海怡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慶茂被警方控制的消息。王慶茂被警方控制後,這些12月交了錢又沒拿到房產證的業主開始著了急,他們到處找旺海怡康公司的有關人員,但是發現旺海怡康總部早已是人去樓空。

 據悉,由於王慶茂目前已被採取司法措施,旺海怡康公司的財產也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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