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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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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7] 社署擬強制輔導施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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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潘頌禧)家庭暴力與日俱增,社會福利署擬於明年初推行輔導計劃,考慮在「感化令」中強制施虐者接受輔導,並會在今年實施培訓計劃,加強社會人士對家庭暴力的認識。有團體及立法會議員批評,家庭暴力不應只由社署處理,建議跨局或由政務司司長直接處理。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馮伯欣(見圖)昨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鑑於家庭暴力問題日益嚴重,該署明年初為施虐者提供輔導計劃,並考慮加入強制元素。他說:「例如在感化令中加入類似條件,若不參與輔導,便違反感化令。」

 香港心理學會代表盧陳清泉指出,即使政府實行強制輔導,亦不能剝奪施虐者的選擇權。她建議,可在計劃內列明「若不參與便要坐監,成功輔導則可免受牢獄之苦。」

 馮伯欣說,該署又會於今年推行全港的培訓計劃,對象為不同界別人士,如警員、教師、護士及區議員等,提高他們對家庭暴力的認知,日後一旦發現有關問題,亦可及早悉別及轉介。現時衛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亦有「兒童新生全面發展計劃」,提供類似的支援服務。

嫻姐籲更高層處理家暴

 出席同一場合的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批評,家庭暴力不能只由社署負責,「福利政策是不能解決這類複雜的問題。」她稱,解決家庭暴力必須由更高決策層面負責,甚至直轄政務司司長及特首,免得各個部門出現協調問題。和諧之家計劃主管鄭德華則認為,政府應加強教育,及早悉別家庭暴力的高危族,鼓勵被虐者盡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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