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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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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7] 九成人盼監管促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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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鑑林擔心,市民的個人資料被銀行或電訊公司濫用,並轉交其他推銷公司,將帶來更多滋擾。 陳玉鳳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陳玉鳳)手機促銷滋擾情況依然嚴重。一項調查發現,超過8成受訪者受到手機促銷電話及短訊滋擾,並且認為情況嚴重,4成受訪者每月接到促銷電話5次或以上;另4成半受訪者過去半年不在港仍收到促銷電話,無辜付上昂貴的漫遊電話費。民建聯促請政府加強監管,保障市民免受滋擾。

 民建聯在本月6日至13日期間所做的「手機促銷的滋擾情況調查」,成功以電話訪問1,018名18歲以上的手機用戶。

 調查發現,超過85%受訪者認為,手機促銷電話及短訊滋擾對個人造成滋擾,逾4成受訪者每月接到促銷電話5次或以上;超過8成受訪人士表示,促銷電話或短訊的情況嚴重,更有逾9成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制定措施,監管此類促銷手法。

4成人月接5次促銷電話

 即使市民身處外地,仍逃不過促銷電話的滋擾。調查發現,4成半受訪者過去半年不在港期間,仍收到促銷電話。更令市民不滿的是接過滋擾電話,還要付上漫遊電話費用,令人心有不甘。民建聯資訊科技事務副發言人鍾樹根表示,曾有市民投訴,因回覆一自外國的中獎來電,要付上過千元的漫遊電話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出,手機促銷已成新趨勢,但對個人造成的滋擾亦愈趨嚴重,可見此類推銷手法被濫用。「促銷電話不似附在帳單的宣傳品,市民沒有權選擇是否接收資訊」,政府必須正視問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特定首碼 機主有權選擇

 民建聯建議政府設「拒絕接收促銷電話」的制度,規定電訊公司為客戶提供過濾服務,阻隔濫發促銷電話或短訊的服務,同時可為促銷電話編上特定的首號碼,以資識別,讓市民選擇是否接受資訊。

 利用電話或短訊推銷的公司不勝枚舉,包括電訊公司、酒店、飲食行業,及電話調查公司。陳鑑林表示,曾有市民接到淫褻的推銷電話。

 另一方面,陳鑑林擔心市民簽署電訊和銀行服務合約時,同意個人資料交予「有關人士」的授權,讓機構有機會將資料轉交推銷公司,嚴重侵犯市民的個人私隱,令促銷電話無日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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