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8] 旅行社將兼售旅遊險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政府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引入新「旅遊保險代理人」類別,鼓勵旅行社代理商登記成為旅遊保險代理人。新的旅遊保險代理人,只需在一張新設試卷中合格便可。有保險業團體憂慮,建議會影響保險業的專業水準,破壞業界專業形象。
新設試卷合格即可執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和保險業監理聯合提交建議,指大部分旅客都會透過旅遊代理商,購買旅遊保險,故此認為旅遊代理商是最方便的旅遊保險銷售點及推廣點。基於政府鼓勵市民外遊前應購買旅遊保險,所以當局認為有需要讓旅行代理商登記成為保險代理人。
不過當局認為旅遊保險並非旅行代理商的核心業務,所以要求他們遵從專為全職保險從業員的規定並不切實際。當局建議,新登記的旅遊保險代理人,應在一張新設的試卷中合格,試卷範圍主要是保險原理及實務和著重旅遊保險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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