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收買戶口 轉賬難查 放大圖片
早前一位物業代理女東主曾被電話騙徒冒認是其子騙去1.8萬元。 資料圖片
【本報訊】警方表示,此類電話騙案較一般騙案難偵破的另一原因是,騙徒用來收錢的銀行戶口往往向其他人買回來的,故警方很難從受害人轉賬戶口進行追查。九龍東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江少榮警告市民,不要一時貪小便宜,將銀行戶口資料賣給他人,因為這是犯法的,干犯了詐騙罪,最多可被監禁10年。
賣戶口可判監十年
江少榮透露,為了掩飾身份,騙徒往往會以幾百至一千元,誘使一些貪小便宜的市民,出賣他們沒有存款的銀行戶口及提款卡,然後利用這些人的銀行戶口和提款卡收取受害人的金錢,以避過警方的追查。據知,賣銀行戶口的人,有18歲的年輕人,也有40至50歲的成年人。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把銀行戶口出賣給騙徒,因為這是犯法的,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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