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1] 球員欠勞保晨曦班主罰五千 放大圖片
「四料冠軍」晨曦班主周文曦被控未為球員投保勞工險。
【本報訊】本屆甲組足球聯賽、聯賽盃、銀牌賽及足總盃「四料冠軍」,晨曦班主周文曦被勞工處檢控未有為球員購買勞工保險。周文曦承認傳票控罪被判罰5,300元。周求情指過去30年來,球圈從未有意識為球員購買勞保,收到勞工處意見後已即時與保險公司洽商。
慨嘆無保險公司願承保
周文曦認罪後在庭外稱,他們一向均有為球員提供意外及住院保險,但原來自70年代港足職業化以來,從未有球會為球員購買勞工保險。自從2002年3月另一支甲組球會澎馬流浪球員何志榮於賽事期間膝部受傷,向足總及勞工處求助後才揭發問題。各球會得悉後,已聯絡多間保險公司,卻無人受保,因為足球員與特技人及潛水員等同屬高風險行業。各球會遂委託足球總會與保險業聯會商討,當時晨曦已率先為4名教練投保,仍被勞工處檢控,最終罰款卻比另一支球隊傑志為高,令他感到相當無奈。
周又慨嘆香港足球年年虧蝕,現時保費更高達球員年薪百分之十二點五,且每次索償的墊底費高達10多萬元,晨曦的職員亦苦笑指「要球員死去才有得賠」。縱使今季4至5月保費由足總代為支付,但日後他們負擔仍沉重。周認為球會亦是受害人,呼籲其他高危行業亦要警惕,勞工處面對類似情況時亦應給予寬限期,不要急著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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