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8] 圓明園防滲須整改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王玨、實習記者李晶晶7日電】廣受外界關注的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事件今天取得新進展。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於7月5日組織各方專家對清華大學的環評報告書進行了認真審查,同意該報告書結論,要求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必須進行全面整改,並就整改措施提出四方面意見(見表)。
潘岳介紹說,該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遺跡內實施,且事先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缺少對湖底防滲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論證,沒有對各湖體的地質條件和環境影響等進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選擇更加適宜的防滲方式。鋪設防滲膜阻礙了天然地層中地下水的下滲過程,加大了水質惡化的風險,並有可能導致湖水污染。
環保總局提出的四項整改意見
第一,對圓明園東部尚未實施湖底防滲工程的區域,不再鋪設防滲膜,全面採取天然黏土防滲;
第二,綺春園除入水口外,已鋪的防滲膜應全部拆除,回填黏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邊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
第三,長春園湖底高於40.7米的區域要立即拆除防滲膜,回填黏土,湖岸邊也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
第四,對福海已經鋪設的防滲膜進行全面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