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2] 鑒定DNA 農民打贏牛官司 放大圖片
■逾百村民旁聽法庭審理失牛案。 網上圖片
吉林省延吉和龍市南坪鎮龍淵村村民金仁燮認為,金官澤家殺的牛是自己家丟失的那頭,兩家相持不下遂報案。和龍市公安局當眾提取了相關牛的血樣,送到公安部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金仁燮家的母牛與金官澤家所殺的牛有血緣關係。和龍市人民法院的法官當庭宣判,丟牛者金仁燮勝訴。
【本報訊】據《新文化報》報道:日前,在吉林省延吉市南坪鎮龍淵村村委會的院子裡,和龍市人民法院的法官當庭宣判,丟牛者金仁燮勝訴。上百名村民自發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
庭審開始,原告金仁燮只請了一個親戚作代理人。庭審中,他只向法庭出示了獸醫關於牛年齡的鑒定和公安部DNA鑒定結論,沒有作其他發言,也沒請證人作證。金仁燮在法庭上顯得胸有成竹,這與被告請了6個證人,一直高聲嚷嚷的局面形成對比。事後,金仁燮說:「有公安部的結論,我誰也不用怕。」
與原告相比,被告方顯得焦慮、委屈和緊張。被告金官澤並沒有過多發言,整個過程都是他的姐姐在講話。記者通過民警翻譯得知,被告的證人主要是證明殺的是小牛,不是一年以上的大牛,而且被告家確實有一頭牛和被殺的牛特徵一樣。
對於獸醫和公安部的結論,被告均提出異議。他們認為,和龍市公安局民警可能在中途換了血樣。
法官經長達3個小時的審理,最後宣判,牛為原告所有,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牛款1,350元。對於原告要求賠償誤工費、交通費及鑒定費等要求,則不予支持。被告對判決不服,表示要上訴。
鑒定費四千 超過牛價值
庭審後,負責該案審理的庭長賈本華說,這是該法院第一次給牛做DNA鑒定,恐怕也是省裡第一例。做鑒定的要求是原告先提出來的,這充分說明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該案之所以選在村裡開庭,是因為該村村民大都以農業為生,耕牛是他們主要的生產資料,對於人均年收入只有幾千元錢的農民來說,很貴重。
負責辦理此案的和龍市公安局民警說,近年丟牛事件頻發,但由於DNA鑒定費昂貴(約4,000元),已經超過牛的價值,並不是每頭牛都可以去鑒定。因此,提醒人們注意,牛散放時主人應留下特殊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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