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2] 閩港互動為消費者維權
【本報訊】閩港消委會7月1日簽訂《閩港維權互動協議》後,香港消委會正式受理首起福建居民投訴。據新華社報道,福建居民鄭先生等4人赴港旅遊時分別花高價購買了日本「富士亞」數碼相機,不料相機「價不廉物不美」,使用還不到3個月就有2部出現質量問題。在與香港購機商店交涉未果的情況下,鄭先生等人向福建省消委會求助,經協調後,香港消委會正式受理了鄭先生等人的消費投訴。
閩客港購2相機出問題
鄭先生說,這部數碼相機是去年10月他在香港銀座(國際)免稅批發集團(香港分店)買的。當時「銀座」營業員聲稱「富士亞」和著名品牌「富士」同屬一個集團,內地各城市都有維修點。但後來鄭先生等人才發現,日本「富士亞」和日本「富士」根本毫無關係,且福州根本沒有維修點。次日,他們專程到「銀座」要求退機,遭到商家的拒絕,好說歹說,商家才同意鄭先生等人再掏80元換另一型號的相機。
福建省消委會投訴部主任段建平表示:「以前福建省居民在港遭遇消費陷阱,回閩後往往投訴無門;如今,閩港維權互動協議簽訂後,居民回閩也可投訴。」段主任同時也提醒消費者,一定要保留好購物憑證,一旦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可憑購物憑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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