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7月14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台灣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7-14] 陳雲林:大陸都會盡力做

放大圖片

 ■陳雲林(左)表示,大陸方面將認真研究新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13日電】新黨大陸訪問團今天搭機離開北京,中共中央台辦主任陳雲林發表談話說,大陸方面將認真研究新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大陸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

 陳雲林指出,新黨訪問團與中共中央台辦的座談中,雙方就涉及兩岸同胞權益的若干事宜深入交換了意見。包括:台灣優質水果在大陸銷售和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讓台灣農民得到真正實惠;便利台灣同胞往來大陸,方便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購房和居住;加強兩岸教育交流,鼓勵台灣學生來大陸就讀;密切兩岸文化學術交流,統一兩岸科技名詞;擴大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的交流與合作等。

推動「方便台胞往來」

 他表示,大陸方面將認真研究新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

 對於新黨提出進一步便利台灣同胞往來大陸的建議,大陸方面將會同公安機關繼續推動。這些工作包括:

 第一,做好已開始實施的擴大為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台灣居民簽發一年有效多次來往大陸簽註範圍的工作。

 第二,對在大陸居留一年以上的台灣居民根據需要簽發一年至五年有效的居留簽註,台灣居民憑該居留簽註在大陸居留和入出境,無需再辦理入出境簽註手續;對一年(含一年)內需臨時或多次來往大陸的台灣居民,根據需要簽發一次或多次來往大陸簽註,無需再辦理居留簽註手續。

 第三,公安部已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台灣居民補發、換發五年有效台胞證,爭取於今年10月份開始實施。

 對於新黨提出的願意成立台灣服務部,進一步為在大陸的台灣同胞提供服務,陳雲林說,大陸方面將會根據2001年7月中共中央台辦與新黨大陸事務委員會代表團達成的有關共識,國台辦台胞投資服務與協調專責部門願與新黨成立的為台灣同胞服務的專責機構保持經常性的聯繫與溝通,共同為台商服務。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台灣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