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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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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7] 弘揚佛教教義 助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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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西藏文化周佛教高僧交流座談會的高僧及講者等合照。趙焜崗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彭凱雷)「雪域明珠.中國西藏文化周」的重點活動——佛教高僧交流座談會「佛教與構建和諧社會」昨在灣仔會展舉行。中央代表團副團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在會上發表講話,強調和諧社會是人類不懈的理想追求,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他說,構建和諧社會就是在我們的國家,包括在香港進一步處理好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以達到一種高度融洽、和睦、協調和有序的狀態,以利於國家建設小康社會,以利於香港保持穩定、發展和繁榮。

 朱維群指出,宗教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實現全社會的和諧,離不開宗教界的努力。正確把握和處理宗教問題,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中國有5大宗教、1億多信教群眾,沒有宗教與社會的和諧、宗教之間的和諧、各宗教內部的和諧,就不可能有全社會的和諧。他說,當今世界一些國家和地區在宗教問題上處理不當,給外部勢力有機可乘,導致社會動蕩、國家分裂、戰亂不止,這些教訓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六和敬」體現團結和睦

 他提到,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佛教界有其獨特的優勢。僧團內部強調「六和敬」或「六和合」的規則,即「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這與和諧社會的理念是相通的。和諧社會是行為規範的社會,「戒和同修」就含有財富公平分配的理念;和諧社會是有共同的社會價值觀念和理想目標,「見和同解」正是追求人們基本倫理價值觀念的一致。「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體現了對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團結、和睦、和諧關係的追求。

 他談到,佛教典籍浩如瀚海,希望佛教界充分挖掘,弘揚佛教教義中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內容,引導廣大信眾遵紀守法、理順情緒、互相包容、化解矛盾,正確處理與他人、與其他宗教、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係,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銘記港佛教界對內地貢獻

 他提及,去年佛指舍利赴港供奉期間,他陪同劉延東部長拜會香港佛教聯合會,參觀香港佛教界舉辦的學校、養老院等社會公益事業,深感欽佩,並感到香港佛教界的很多做法值得借鑑。他說,多年來,香港佛教界積極關注內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為內地的教育、救災和扶貧等社會公益事業作出很大貢獻,內地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是牢記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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