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7] 高僧和學者發言摘要:發揮藏傳佛教和諧意念 放大圖片
到場聽講的高僧及市民眾多。趙焜崗 攝
本報記者:莊海源
全國政協常委、青海省佛教協會會長、塔爾寺西納活佛說:「構建和諧社會要求各方面關係協調,各項事業均衡發展,社會全面進步,人們依法行為,百姓安居樂業,社會祥和安定,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他表示,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要發揮藏傳佛教教義中的和諧理念,組織和引導藏傳佛教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自己的積極貢獻。
他提出,構建和諧社會,要繼承和弘揚藏傳佛教文化,營造多元文化和諧共存的社會環境,共同促進人類文明的發展;以藏傳佛教的和諧理念,行十善、戒十惡的道德觀念,教育和影響社會大眾來提升社會的道德水準;開展慈善活動,為弘揚團結互助的社會風尚發揮助力作用;保護生態環境,發揮服務社會的作用;發揮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自我約束,發揮維護社會安寧團結的作用,不斷增強法制觀念,把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的範圍;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發揮營造和諧社會和良好國際環境的作用。
西藏佛家協會副會長直貢窮倉.洛桑強巴活佛指出,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藏傳佛教正以與時俱進的理念,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不懈努力。他說,目前的西藏,社會穩定,民族團結,人民安居樂業,廣大信教群眾在寬鬆、和諧的氣氛中從事著自己的宗教活動。
甘肅省政協常委、省佛協副會長賽倉.羅藏華丹活佛強調佛教主張慈悲為懷、自貴其心、在人格的成長與完善身心的和諧與健康,道德與智慧的提升方面形成獨特的經驗和優勢。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對個人可提供安身立命之處,以求得心理平衡,並進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對社會則可提供一種解毒機制,維護著社會安定和精神生態平衡。
愛心和慈悲心是一種力量
四川省甘孜州政協副主席、德格寺多吉札西活佛認為,構建和諧社會,當從心靈建設入手,提升人們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從而達到社會環境的和諧美好,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他說:「我們應該把創建和諧社會和弘揚佛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對教義、教理作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闡述。」
噶瑪迦珠(香港)佛學會巴金仁波車指出,佛法的重點可概括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通俗地講就是自覺自願地做好事,勿做壞事,多行善,教導人們以愛心和慈悲心接人待物及服務社會。他說,愛心與慈悲心是一種力量,不僅為自身,也為他人,乃至整個社會帶來廣大的利益。
創古密宗佛教中心蘇南喇嘛提到,一切佛法的精髓即是利他菩提心,依慈悲心即可獲得究竟果位。所以為了追隨佛語佛教,此生於智者所著作之論典進行聞、思、修的學習是至為重要的。
佛國密乘中心嘉生喇嘛指出,佛法認為若眾生和社會要得到和諧及幸福,就必需要行善積德;若要遠離一切痛苦,就必需要斷除一切惡行。
需關懷市民心靈健康
香港佛教聯合會常務董事衍空法師表示,社會是由人組成的,若要構建和諧的社會,就要令到人心祥和安樂。他說,要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就不但要發展經濟,還需關懷市民的心靈健康和社會道德風氣。
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學愚博士認為,人——社會——自然的和諧需要多方面的助緣,如政治條件、經濟基礎和道德倫理等,但只有人心和諧,其他的和諧才能實現。真正和諧的實現只能由人類首先從改造人心入手、以緣起親和思想指導自己的行為,本著社會和自然共同提高的心態,實現人——社會——自然和諧的「人間淨土」。
香港寶蓮禪寺和香港正覺蓮社董事願炯法師說,近年來,香港與西藏的交流日益頻繁,兩地佛教界人士親密無間,互通有無,為構建和諧社會自覺地奉獻自己的力量。
社會穩定是前提和基礎
香港佛教聯合會常務董事兼副總務主任妙光法師指出,安定和諧本應為同一條船的人類的一致意願,社會、經濟和族國不斷出現互相鬥爭的苦難是不和及不諧所致。他說,不和是暴戾、仇恨、衝突、不合作;不諧是強勢凌弱勢等不平等引致。真正的和諧,決不能從不和的暴戾、仇恨中得來,也決不能實現於生命生存不平等的基礎上。
香港佛教聯合會弘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宏明法師認為,構建和諧社會,前提和基礎是社會穩定。佛教的道德修養和倫理準則,對個人心理調節,意志激勵以及情緒安撫上發揮積極的作用,起到「穩壓器」、「減壓閥」和發揮「潤滑劑」、「稀釋劑」的作用,化解個人壓力,調節各方矛盾,平息各類衝突,有效維護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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