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5] 鬥法十年警封出口甕中捉鱉 放大圖片
探員展示於行動中檢獲的毒品。
旺角道33號被警揭發以「毒品點心車」在場內兜售毒品的兩間的士高,多年來一直與警方「鬥法」,過去10年來警方曾以不同罪名抓人落案起訴,但始終無法成功檢控令該等娛樂場所結業;如今有多人被「人贓並獲」,能否被成功檢控仍要拭目而待。
該處共有3間的士高,但其中一間剛在近期暫時停業進行裝修。據悉,該幾個場的職員全部配備無線電通話器,稍有風吹草動即互通消息應變,據說更派人全天候在警署附近監視,一旦發覺警員齊集行動,立即通知同事「疏散」顧客。
亮燈為號 通知顧客避查
遇有警方將至,職員會先亮燈向顧客表明警方將要查牌,提醒有「唔精神」(食過藥)或「未夠秤」(即未成年)先走;就算有超過100名顧客,亦輕易被安排他們從各通道離開,故每每在警員趕至時,不少「身有屎」的人早已甩身。
警方今次行動汲取教訓,不但事前派員喬裝顧客入內裡應外合,且迅速將出口封鎖實行「甕中捉鱉」,終將包括有負責人在內的人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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