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5] 專家:泛珠合作須防新壁壘 放大圖片
■李劍閣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24日電】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將於26日在成都召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劍閣將在論壇上發表演講。他提出,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長效機制,擴大和深化區域合作,需要構建區域共同市場;而在構建的過程中,特別需要防止形成新的壁壘,並努力消除中央和地方權責、幹部考核不科學等體制性因素。
這位學者型高官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說,構建區域共同市場,有利於優化要素配置,有利於發揮相關地區的比較優勢,有利於實現規模經濟,有利於提高區域整體競爭力。
首先,保證泛珠三角區域共同市場的開放性,需要中央政府的指導,也需要區域內各方的理解。泛珠江三角區域的合作目標不是形成排他的一體化的經濟體,而是整合區域經濟資源,提高區域整體競爭力,這個共同市場應是開放的而不應是封閉的。
合作標準必須公平
而共同市場的開放性,需要中央政府在區域合作的制度性安排等方面加以引導,以防止區內市場與區外市場形成產品和要素流動的壁壘。如:構建泛珠三角區域共同市場,必須實現內地各省區之間、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產品認證體系及標準、職業資格認定標準的統一,這些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必須符合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公平競爭,因此必須在中央的指導下進行。
加強區內基建銜接
李劍閣認為,第二個關鍵是各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之間的銜接,需要中央政府的協調,也需要各省區之間的溝通。經濟開放度越高,其迫切性越強。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內,有些省區基本上都是關起門來搞規劃,導致了基礎設施建設的不銜接和不協調,不僅使其難以充分實現,而且延緩了區域共同市場建設的進程。
消除制度性障礙
第三是深化體制改革,消除阻礙共同市場建設的制度性障礙。
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劃分不合理、幹部政績考核制度不科學等體制性因素是導致國內市場分割、統一的產品和要素市場難以建立、市場機制不能在區域資源配置中充分發揮作用,以及區域內優勢互補的產業分工難以形成的根本性原因。
構建區域共同市場,需要消除這些體制性因素。因此也需要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進行各方面廣泛的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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