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8] 3校獲發 「法團證明書」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教育統籌局向首批3間學校發出「法團證明書」,包括鳳溪廖萬石堂中學、仁濟醫院羅陳楚思中學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公益社小學,有關學校將由法團校董會管理,並於新學年年初獲發35萬元一次過現金津貼。
教育統籌局至今一共接到約100份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或模擬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當中20多份已經獲批准,而官立學校則會以新學年為目標,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
將由法團校董會管理
教統局發言人表示,學校可以利用35萬元的津貼僱用法律、財務等專業服務,以便作出合約安排,擬備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等,津貼亦可以用作增聘人手,以聯繫家長和校友,以及籌備校董會代表選舉事宜,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系統及制度等。學校亦有權擴大營辦開支整筆津貼,以及整合代課教師津貼,並可獲得法團校董會責任保險計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