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9] 警申請撤回對法援署搜查令
【本報訊】法援署不滿警方兩度就一宗強姦案向該署發出搜查令,要求交出涉及被告的檔案資料而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長梁愛詩親自介入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法庭下令撤銷司法覆核聆訊。
警務處長已持有這些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但要求取得這些文件載有傳真往來紀錄資料的副本,以確定當中那些文件是與一宗尚在審理的刑事案件有關。雙方接受在委託人與其律師之間的通訊會構成助長任何罪行發生的情況下,法律專業特權是不適用的。
要求法援署人員出庭作供
警務處長將會申請撤回裁判官錢禮女士於2005年5月5日發出的搜查令,並會另行申請證人傳票,要求法援署的有關人員在該宗刑事案件的審訊中,出庭作供及呈交與該案有關的文件。審訊期間,如就上述文件是否涉及法律專業特權問題有任何爭議,則由主審法官作出裁定。兩個部門昨日聯合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基於擬檢取的文件與一宗尚在審理的刑事案件有關,雙方不宜就此事作進一步評論,以免影響該宗刑事案件的公平審訊。
事件起因是警方調查一宗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時,兩度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企圖搜查曾經代表被告的法援署辦公室。法援署高級律師及職員強烈反對警方的做法,指法援署享有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專業保密特權,毋須向第三者披露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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