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30] 潘忠誠:自評外評助優教 放大圖片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潘忠誠。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潘忠誠昨日於教育統籌局網頁發表「自評輔以外評,促進學校持續發展」的文章,認為學校透過自評,輔以校外評核,能更清晰認定發展方向,最終能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
自評要精簡 外評不上載
潘忠誠在文中表示,教統局決定從今年新學年開始,修訂「外評」的推行細則,措施包括學校不須在自評報告內就14個表現指標範圍給予評分,外評隊伍也不會就其作評分。另外,教統局又要求學校撰寫自評報告時要精簡,不可以超過20頁;而且,外評隊伍只會審閱三份指定文件,不會要求學校提供額外文件。潘忠誠又表示,為免學校受到外評的報道而困擾,首循環的外評報告將不會上載教統局網頁。但他指出,受評估的學校仍然需要將報告內容讓學校管理委員會、辦學團體及家長等主要持分者充分知悉,以幫助學校改進。
在外評隊伍方面,潘忠誠表示,教統局重視外評人員的專業態度與能力,因此所有外評人員,包括教統局及學校人員,都需要經過嚴格培訓。他認為外評隊伍在就「學校表現指標」作評核依據時,會充分考慮學校背景和辦學特色等,以判斷學校的工作進展和表現。
潘忠誠在文中提到,每次外評後,教統局都會向受評估學校教師發出問卷。在以往238所曾接受外評學校交回的問卷中,超過九成教師表示清楚外評的目的和程序;而超過七成教師同意,外評要求學校準備的文件和資料是適量的及外評人員能準確地評鑑學校的表現。潘忠誠並指出,由劍橋大學John MacBeath教授於2003至2004學年在香港進行的研究也顯示,學校自評和外評的多個主要目標都已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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