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2] 救護車涉衝燈撞傷兩童 放大圖片
涉撞傷人的救護車。溫瑞麟 攝
【本報訊】繼上月中警車在葵涌衝燈引致的士司機死亡後,一輛執行職務的救護車昨晚亦響起警號及閃著藍燈,在青衣一個行人過路燈位涉嫌衝燈,撞倒兩名橫過馬路的內地男童,其中一人被撞拋20呎外受傷,救護車則衝前20米始停下。
司機抱頭自責
肇事救護司機及救護員立即落車替兩傷者急救,事後由另外兩部救護車接送兩名傷者到院治理。事件中肇事救護車司機疑一度在救護車內抱頭自責。
根據該處內部指引,救護車為盡快送病者到醫院,是可以衝越紅燈,其間會響起警號,亮起藍燈讓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不過指引亦強調救護車必須在安全情況及環境許可下才衝燈,以保障安全。
兩名被救護車撞傷的過路男童分別姓崔及姓黃,均13歲,均是持雙程證來港,其中一人居住涌美老村,當時正準備橫過馬路返回住所。警方初步調查,不排除有人不熟悉香港執行職務的救護車運作,在紅燈公仔下橫過馬路引起今次意外。
救護車搶救心臟病者
昨晚八時許,一輛隸屬青衣涌美路救護站、載著一名救護隊目及兩名救護員的A83救護車,響起警號及閃著藍燈趕往青泰苑拯救一名懷疑心臟病病發的病人,當救護車駛至涌美路與青康路一個交通燈位時,兩名男童步出馬路,駕車救護員不料有此一著,緊急收掣亦來不及,左邊車頭首先撞倒一名男童,將其撞拋20呎外倒地受傷,在過程中亦撞及另一過路男童,結果兩名男童一度倒地不起。
肇事救護車上3名救護員分別向上級報告及落車替兩人急救,當時兩名男童仍然清醒。
居民責警車遲遲未到場
在警方調查期間發生一段小插曲,有部分居民指在發生車禍後,警方交通巡邏車在10多分鐘才到現場。由於青衣警署就在涌美路,與現場只千米之隔,居民指警方遲遲未到場救人,一度感到不滿及群起鼓譟;不過警方則指他們9分鐘內已有警員到場,附合服務承諾,並未有遲到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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