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3] 3成櫃車內地入油返港售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由於香港的汽車燃油售價每公升較內地高出近3元,貨櫃車司機又要自己承擔燃油費用,不少會利用往來內地的機會,在內地購售汽油,再販運到香港倒賣,從中賺取差價。據熟悉貨櫃行業情況的人士表示,司機每次販運汽油,均可賺取最少200元。由於海關打擊這情況困難,業界估計至少有2、3成司機參與這違法行為。
該人士指出,內地汽車燃油每公升售價約4元左右,香港售價則高達7元,如貨櫃車使用內地汽油後,則可節省成本1/3。以貨櫃車每月燃油費8千至1萬元計算,可節省數千元,加上司機每次販運燃油可賺取200多元,這對司機而言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該人士說,雖然現時海關規定每次貨櫃車入境只能裝200公升的汽油,但海關並不是每次均會檢查,而且檢查時也有所困難,所以司機攜帶較多汽油入境相對也較容易。他笑著承認,雖然司機明知是違法,但海關打擊較少,所以司機販運汽油情況才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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